本报讯 河长制实施以来,柳林县聚焦管好“盆”和“水”,不断加强巡河员队伍建设,持续将打造“履责有为、巡查有力、监管有效”的巡河力量作为深化河长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的重要举措,建立形成了“一支队伍、两级联动、三河并管、四化运作”的“1234”巡河管理规范化格局,让清澈河水成为发展“活水”。
建立一支队伍。该县针对全县15个乡镇总长度297千米的10条县管以上河流,合理配置巡河力量,以预防和制止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各类涉河乱象发生。2018年8月,首次组建乡级专职巡河员28名。2019年7月,顺应大规模开展的全县清河专项行动,以治促管,深化改革巡河机制,巡河员扩充为县乡两级58名,包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建由复转军人组成的县级队伍20名,乡镇通过社会招聘38名。2020年,进一步扩充和优化调整,巡河员增至79名,包括县级15名、乡镇64名。其中,县级向乡镇分解复转军人15名,新聘大专院校毕业生10名,县级巡河队伍平均年龄27岁,巡河队伍向专业化、年轻化转变。64名乡级巡河员人均管护长度4.6千米,实现了县管以上河流巡查监管全覆盖。
开展两级联动。县级巡河员统管全局,乡级巡河员负责属地日常巡河,通过分工协作,实现了任务明确、上下联动、信息互通。2019年8月,县水利局接到石西乡巡河员反映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黄河违法勘探制止无果的报告,立即组织巡河队伍会同乡镇现场执法,成功制止了违法活动,最终督促落实了停工、撤场等措施,并实施了收缴10万元上限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三河并管。落实省管黄河、市管三川河和县管8条5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河流的管理制度,实现“三河”全面巡查管好“盆”。 针对河道“四乱”和超标排污等脏乱差问题,重点关注黑河、臭河、垃圾河,护好“水”。通过全面抓,抓重点,做到大小“盆”同护,“盆”与“水”并管。
坚持四化运作。标准化建设。由县财政统一预算,保障县乡巡河员薪酬,确保能留得住人、稳得住心、舍得出身、干得成事。按要求成立县级巡河大队,安排水政监察大队专人担任县级巡河大队长。为巡河员配套电脑、桌柜等设备,常年承租两辆巡河专用车,购置巡河工作服、执法记录仪,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正规化管理。县河长办印发了《柳林县河长制网格巡河员考核管理制度》《柳林县县级巡河员管理制度》,明确县级两个巡河小组分别负责以黄河和三川河为重点的5条县管以上河流,辅以执法和督导乡级巡河,对乡级巡河员实施网格化监管。通过定期召开县级巡河员工作例会,接收汇报,总结部署,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与理论进行辅导培训,做到巡河与学习两常态、两不误、两促进。信息化巡河。依托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员运用手机APP软件开展工作,有登录、有上传、有处置,巡河信息一机尽现。县级巡河员如实记录巡河日志,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主体、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下达县河长办巡河检查卡,并跟进落实,促进了问题及时掌握和处置。制度化考核。依据县级巡河员管理制度,结合河长制信息平台,采取巡河员履职情况、无故缺岗、扣除履职保证金等办法进行考核。管理工作以制度为约束,极大地激发了巡河员履职动力。
两年来,县乡两级巡河员协同联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推进河道“四乱”动态清零和水事秩序明显持续向好。2019年,该县消除所有新增“四乱”498个,2020年消除所有新增67个,新增发生率减少87%。特别是2020年,实现黄河“四乱”零新增,长效保障了河道安全。
目前,该县初步建立形成了建制合理、经费保证、队伍稳定、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的巡河工作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巡河管理工作将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为打造更高颜值的水环境,实现全县河道“长治久清”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保障。 (景建红)
原标题:柳林县让清澈河水成为发展“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