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我市
民警给托养救助人员送去了户口本和身份证。
本报讯 近日,我市公安民警为市救助站18名托养救助人员送去了户口本和身份证,这些救助对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
近年来,我市公安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接到市救助站的申请后,我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通过全国公安机关被拐卖和失踪人员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DNA比对等多种形式,对23名长期滞留救助对象开展身份核查和寻亲工作,为其中5名救助服务对象找到亲属,但仍有18名滞留救助对象无法查明其身份信息,因他们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等疾病,无法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经多方核查,仍无法查明其身份信息。
此次,我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为18名滞留救助对象补录申报户口并制作身份证。在这18名滞留救助对象中,年龄最大的86岁,最小的35岁,他们的户口被集中落在了市救助服务站的集体户中。今后,他们可以像普通市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医疗、养老等福利政策,他们将成为晋城的新市民,享受晋城的社会保障,进一步感受到来自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公安部门温馨提示,当您发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请及时联系当地救助站,在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提供必要帮助。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