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才、王逸云报道:1月19日,在市民政局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8名长期滞留在救助站和定点救治医院的流浪人员有了新户口。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公安部门民警,来到市救助服务站,为站内滞留救助对象送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太好了,这些救助对象终于有了自己的户口了,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市救助服务站站长陈建保对民警表示感谢。
此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12部门印发了《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对长期滞留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收到通知后,市救助服务站立即对站内滞留救助对象进行统计、上报,我市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积极协调,迅速部署。“接到通知后,经过询问,我们发现省内其他公安机关还没有此类情况落户的先例。”泽州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张雪琴说,我们迅速向市局人口管理支队进行汇报,说明了情况,随后支队、泽州县公安局、市救助站和南村派出所召开了联席会议,确定了滞留救助对象落户的流程和手续。
据了解,原先进行户籍办理的人数有23人。接到市救助站的申请后,晋城公安人口管理部门通过全国公安机关被拐卖和失踪人员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DNA比对等形式对23名长期滞留救助对象开展身份核查和寻亲工作,为其中5名救助服务对象找到亲属。剩下的18名滞留救助对象当中年龄最大的86岁,最小的35岁,均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等疾病,无法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次集中把他们的户口落户到市救助服务站,他们便正式成为我市的新市民,可以享受医保、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
“这次顺利为这些滞留救助对象落实户口,为我们今后解决类似情况的落户工作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张雪琴告诉记者,今后我市对长期滞留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将会长期进行,公安部门每年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户口补录。我市公安、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将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等关键环节上不断建机制,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