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田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月7日起,新型冠状病毒单纯核酸检测不得收取诊察费。此外,我省还确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
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纯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各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提供服务。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项目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20元 (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
上述项目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原标题:我省明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