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阳升
结合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晋城发展实际,建议晋城市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
一、现行科技创新体制存在不足。多年来我国科研体制强调的是研究的投入,而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投入方面较为不足。
二、建议晋城市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结合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内科技创新大环境,根据晋城发展实际情况,建议晋城市政府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并建立像基金管理委员会这样的专门管理机构,全时段、全方位面向全省、全国征求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在这些项目中,遴选出适合晋城实际的项目,之后落实中标项目的政策、经费、人员、场地等相关后续工作,推进相关科技创新专利在晋城落地生根,为晋城转型发展贡献科技和人才支撑。
三、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的利和弊。科研成果尽量在相关组织和个人手中研究完成,我们可以迅速进入科技转化,产生效益;拓宽在晋城落地的科技成果门类,提高落地项目的水平,带领晋城在某些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同步引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一流试验基地和创新中心,这是迅速提升晋城科技水平的关键。
四、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应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遴选项目过程中,严格把关,前后跟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多元化投入;让懂科技、懂金融的人才担任基金管理委员主任,避免政府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建立基金专家咨询库,为基金运行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为中科院院士、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