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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我市迅速办结两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时间:2021-04-16 14:00:03 | 来源:太行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四批2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了妥善处理。

编号X2SX20210410000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1.举报南许庄村现任党员干部许志强违法占地,利用职权,私自占用集体耕地数十亩及部分村民耕地,伙同现任干部许会琴、村民张秋和在村东河湾地堆放数万吨煤矸石,严重破坏村环境,严重的是现在堆放的煤矸石已有自燃现象。应对此人此事严加惩处,并清理煤矸石,恢复耕地原貌。2.许志强强行将村集体绿化带占为己有,用来建造大棚房,已经营5年之久。3.许志强为了掩盖煤矸石带来的环境问题,推卸责任,将村民张秋和推出做为替罪羊。关于“举报南许庄村现任党员干部许志强违法占地,利用职权,私自占用集体耕地数十亩及部分村民耕地,伙同现任干部许会琴、村民张秋和在村东河湾地堆放数万吨煤矸石,严重破坏村环境,严重的是现在堆放的煤矸石已有自燃现象。应对此人此事严加惩处,并清理煤矸石,恢复耕地原貌。”的调查情况,经调查,南许庄许河桥东土地多属河沙地,由于历史原因,村民在各自地块挖沙卖沙,导致该处大部分地块成为沟壑,后村民不去种植成为荒地。2020年2月至4月,该村村民张秋和陆续从14户村民手中租得土地44.4亩,用来搞种植使用,不存在许志强违法占地问题。2020年9月,张秋和发现夜间有人在所租地块倾倒煤矸石,由于无法确定倾倒人,张秋和本人进行了黄土覆盖处理。2020年10月21日,群众举报“南城办南许庄村许河大桥东侧倾倒大量煤矸石”,倾倒点为张秋和所租地块,南城办事处责令南许庄村委和张秋和进行整改。11月11日,倾倒区域完成了黄土覆盖,并竖立了“禁止倾倒煤矸石”警示牌,该问题整改完毕。2021年4月11日,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已全部进行了黄土覆盖。张秋和正在平整土地,计划种植经济作物,无裸露煤矸石,不存在煤矸石自燃现象。 关于“许志强强行将村集体绿化带占为己有,用来建造大棚房,已经营5年之久。”的调查情况,经调查,许志强占用村集体绿化问题不属实。2012年10月,许志强同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2012年11月,在南许庄村东修建了一个塑料大棚,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5年4月,许志强成立高平市许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大棚内种植花卉,后花卉死亡。2015年10月,许志强将塑料大棚及看护房改为简易农家餐厅,以农产品销售及农家乐饭店经营为主。2020年11月,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接到举报,反应许志强将塑料大棚及看护房改做饭店使用,经自然资源局核查,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许志强按照自然资源局“恢复塑料大棚及看护房原用途,保证农地农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拆除了大棚看护房,撤离了饭店设施。同时,南城办事处纪工委给予了许志强诫勉谈话处理。2021年4月11日,经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和南城办核查,塑料大棚看护房已拆除,塑料大棚处于闲置状态,未改作它用。关于“许志强为了掩盖煤矸石带来的环境问题,推卸责任,将村民张秋和推出做为替罪羊。”的调查情况,经调查,该地块系村民张秋和从14户村民手中租用44.4亩土地用来搞种植使用,实际使用者为张秋和,不存在“许志强为了掩盖煤矸石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村民张秋和推出做为替罪羊”的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此次举报的相关问题,之前已经由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和高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编号D2SX20210410006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河西镇杨界线西150米处,倾倒几万吨生活垃圾,严重影响环境、耕地和饮用水,多年无人清理。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090015、D2SX202104090025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群众反映的堆场位于杨界线西约150米处(巴公镇柳坡掌村和河西镇司家川村交界处)一废弃场地内,场地内堆存有巴公镇李村村民宋某某今年1月份以来从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购买的转炉渣和锅炉渣,共计约1.05万吨。堆场周边可视范围内有50余块麦田,庄稼长势良好,其余为轮作休耕农田,目前还未播种,因此不存在污染农作物现象。此外,距离堆场最近的村庄为巴公镇柳坡掌村,该村建有自备水井,水井距离堆场约1.5公里,因堆存固废属一般固废,且距离水井较远,初步判定对地下水不构成污染。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情况为: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对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分别处以41万元、49.2万元罚款;二是责令上述两家企业限期清运堆存点的转炉渣、锅炉渣,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是责成巴公镇、河西镇等乡镇政府要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整改情况为:目前现场堆场内锅炉渣已清运完毕,转炉渣正在进行清运收尾工作,预计4月15日前全部清运完毕。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为:一是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职责的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巴公镇柳坡掌村党支部书记牛永山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免去柳坡掌村环保网格员董军生的网格员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罚款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司家川村支部书记司俊花,分管干部、村委副主任、环保网格员司和中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两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全镇,给予司和中罚款500元处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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