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 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记者了解到,郑爽涉嫌偷逃税的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近日,关于演员郑爽“天价片酬”的爆料引发网友的关注。究竟郑爽一家和相关公司有没有违法操作。目前,相关部门已启动调查。据悉,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但娱乐明星收入畸高,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虽然这些年明星“限薪令”层层升级,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限薪令”约束账面收入,明星们还能挂着出品人、制作人等身份赚钱,或者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等分红,甚至干脆签订“阴阳合同”弄虚作假。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案”曾掀起行业税收秩序整顿工作。
(北京日报)
事件始末张恒爆料郑爽“阴阳合同”山西晚报讯 4月26日,与郑爽共同代孕了两个孩子、正在和郑爽打官司的张恒,为“自证清白”,在微博上爆料郑爽偷税漏税,并@了“国家税务局”。张恒提供的和郑爽、郑爽之父郑成华、郑爽之母刘艳的聊天记录显示,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合同中,包含了4800万片酬的“阳合同”,对郑爽母亲刘艳控制公司的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为少缴税,刘艳还亲授“避税”方法。这个收入,远超演艺圈5000万元限薪门槛,并存在种种偷税漏税行为。如果爆料为真,那就相当于郑爽凭一部《倩女幽魂》就拿了1.6亿元的片酬,等同于一个月薪1万的人1333年的工资总和。如果以郑爽进组77天拍摄期计算,日薪则高达208万元。相当于月薪一万的人,连续工作1333年,也几乎超过一半A股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
(本综)
律师分析如不是初犯 补税和缴罚金后最高可判7年山西晚报讯 知名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封跃平分析了郑爽这次风波中的责任。其指出,郑爽此次如果不是初犯,除了要补税和缴罚金之外,以她所涉及的金额来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罚概率很大。根据张恒的爆料,郑爽在范冰冰风波之后,曾补税一次,那么郑爽就不是初犯,可能就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