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薄鸿)省应急管理厅5月5日消息,省政府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专项排查整治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生产。
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开始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全面开展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此次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面检查、市级具体组织、省级监督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我省要求,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未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妥善处置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对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婚庆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使用或储存氧气、氢气、瓶装液化气等易爆物品进行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原标题:全省范围专项排查整治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