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之规定,山西日报社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西日报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比选内容:
1、通过比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日报社及其子报、子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招标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包括谈判、询比、单一来源采购等)。
2、具体比选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比选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内。
三、参与比选的参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比选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及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注册的且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2太原市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太原市内固定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124号山西日报社4层0411室
3、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4282356
4、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获取比选文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参选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124号山西日报社。
六、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124号山西日报社。
届时请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参选人代表前来参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