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记者任志霞)5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提升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促进污染减排,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规范和加强补助资金管理,我省财政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印发《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为鼓励引导市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创造性提出差异化补助政策,对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补助比例设定为政府投资部分的2倍。二是引入考评机制,将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本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确定奖惩金额。三是严格财政资金的项目库管理,所有补助项目必须入库,入库项目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后,若有结余,可由市(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其他入库项目,在保证完成建设、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增加了地方使用资金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有效调动地方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