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杨晓雪报道:5月3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山西吕梁市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山西省晋城市入选。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据悉,此次验收主要考察示范区创建城市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创建任务、深化改革创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矛盾和问题情况,以及在制度设计研究、创建过程管理、示范价值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有27个城市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47个项目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2011年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创建及验收的周期为2年,验收合格后,命名颁牌。创建示范区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示范区创建中部地区城市将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加强改革创新,率先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附录1:拟命名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附件2:拟命名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