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铁路退休职工孟冬生代表兄弟四人向太原局集团公司档案室捐赠了一份极其珍贵的文物:同蒲铁路管理局通令(人字第192号)(以下简称“通令”)。这份“通令”是1949年6月发出的,全文手写,竖排繁体字。那时全国还没有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没有成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解放区在不断扩大,当时南同蒲铁路已经由共产党成立的同蒲铁路管理局控制,沿线铁路职工积极投身新中国的解放斗争,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份“通令”正是表扬了孟冬生父亲孟春临危不惧、沉着机智处理一起突发事故的英雄事迹。同时详细叙述了这件事情的整个发生过程,还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对参与救援的工友提出了表扬。因为年代久远,多年折叠,以致个别地方看不清楚或有疑义,这些均在括号内予以注明。原文如下:同蒲铁路管理局通令 人字第192号事由给车队长孟春以增薪一级、记大功一次,及李贵、王洪恩等十四人等表扬奖励。由查太原南站有××部于五月廿三日十九时卅分装好之弹药车五辆,连挂于九五三次客货列车上,廿四日四时卅分由南站出发。该列车乘务员系介休机务局司机温富,司炉赵林生、张奭臣,运输科乘务股车守岳瑞兰,钩夫梁开福、郭芝蕙,于八时廿五分到达太谷。机务乘务员未换班,列车乘务员改由乘务股车队长孟春,钩夫任守义、陈世五三人担任,八时五十分由太谷开出,十一时十七分到平遥,十一时卅五分由平遥开出。开车后车队长孟春即到弹药车以前车辆上去查票,查到由机车起第四辆水车上,正是十一时五十五分,行至四三七公里三百公尺附近(即张兰信号外),忽听后部轰的一声,孟春急忙站起向后观望,见由弹药车前部起算之第三辆弹药车后的上部冒出火来,遂向司机高举两手通告停车。此时,司机、司炉亦均向后张望,看到孟春通告停车姿势并已接近信号,遂将列车速度减低至停车。孟春未等停车即由车上跳下跑至发火处,拟将第三辆弹药车(事故车)与第四辆弹药车摘开,施行隔离。但见第四辆弹药车之前上部端板已被第三辆之爆炸炮弹炸破,恐有危险,乃改将第四辆弹药车与第五辆弹药车迅速摘开,急通知司机向前开动,以使与后部车辆隔开,前行约卅公尺,又行停车,急将第一辆与第二辆弹药车摘开,即令司机急速向前开车隔离,此时该第三第四辆爆炸车又有向后溜走形势(因有坡度),而孟春又急将第三辆之制动手闸压紧后,该车即开始大炸,由十一时五十五分开始爆炸,至十六时始行停止,历时四时零五分,其间大爆炸约四十分左右。计损失十五吨,木盖车两辆(内装炮弹不详),钢轨七条,枕木五十根,电话线之各站线中继线断闭塞线被毁卅公尺。其他旅客、乘务员无一伤亡,行李货物均无短少。这种恶性事故固属不应发生(责任尚在确实调查研究中),而且损失甚大。但事故既然发生后,由于车队长孟春能够不惧危险、勇敢机警、迅速沉着、奋不顾身的接近爆炸车辆摘钩、紧闸,施行隔离,至弹药大爆炸时事故车辆与前后弹药车、客货车均已隔离,才使其它三辆弹药车及全列车之旅客货物车转危为安,没有造成更大之事故及损失,具体的表现了其为人民服务认真负责的积极思想与为公忘私的新工作态度。同时,孟春平时即一贯积极负责,严守职务,实为我全路员工范例!为此,特给孟春由六月份起以月薪本米二五五斤,加薪一级为二七O斤外,并记大功一次,以示奖励。但孟春在太谷接班时,接班后对弹药车之押运人只检点了车辆押运人数与丙联货票相符,并未检查押运人之姓名证件和乙联货票,表现了对弹药车辆之运输不够高度注意和警觉,这种麻痹疏忽仍应深刻检查与警惕。又在爆炸停止后,我各部员工均先后赶到事故地点准备抢修,但因未炸炮弹满布现场,甚至有的枕木车板就在炮弹周围燃烧着,全体员工均不敢接近,当有我介休机务段丁一检车分所李贵、李艾、李振华、梁炳恒、范维明,太谷检车所王钟贤、赵庆先、王成文、赵贝、张丙玉、郝学仁、杨相臣及张兰道班王洪恩等工友自报奋勇亲自下手转移炮弹,使全体工友能安全的迅速的进行抢修,于廿一时四十四分复旧,廿一时五十七分通车。在这种危险情况下,为了抢修,工友的安全(此5字是原文所有,当是笔误,应删去)及迅速复旧通车,上述工友能够挺身而出自报奋勇,亲自下手转移炮弹,起了抢修带头作用,应予通令表扬。此令
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同蒲铁路管理局局长 马健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六月二日
不觉间,时光已经过去七十多年了,回头望去,在历史的长河中,诸多先贤依然散发着明亮的光芒,指引、鼓励着我们奋勇前行。让我们再次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司志坚(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