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12日电 (杨静)记者12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发布《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称:今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具有重大发明创造、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成绩、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等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由评委会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同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大专(特殊行业学历要求另行规定),申报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力、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基层评委会,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条件,结合行业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此外,将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山西(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数据采集。开展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查询验证服务,逐步在全省推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