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王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长期以来,我国积极支持网信企业依法依规融资发展,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无论在哪里上市,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国家的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等。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近年来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和呼吁,建立了专门保护制度,明确了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行业领域的范围,相关单位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如果符合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保护工作部门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认定规则,组织认定是不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或者是范围。
原标题:无论哪种类型的企业都必须确保国家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