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沁水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沁水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
一是提前谋划,组织护学。大队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提前了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开展护学活动,在学校周边道路指挥疏导交通,清理乱停乱放车辆。
二是宣传形式多样,贴近学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和接受水平,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授课内容,采取举办图片展、观看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视频、互动问答等内容丰富的授课形式,传播交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常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出行安全,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的“黑校车”、“非专用校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事故预防为先。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清理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等隐患,对不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条件的,立即予以注销,责令停止驾驶校车;排查校车安全状况,落实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要求,整改校车标识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缺失等突出问题,杜绝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沁水县交警大队)
[编辑:刘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