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30日电 (任丽娜)以发展农业为名违规建“大棚房”、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国企乱占耕地建房……30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3起土地违法案件。
1、吕梁市交城县天宁镇阳渠村尚农垣“大棚房”问题。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在“大棚房”清理专项整治“回头看”中排查发现,尚农垣田庄以发展农业为名,违规占用20亩耕地建设非农设施,属“大棚房”问题。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联合工作组责成交城县限期整改拆除,目前,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到位。
2、忻州市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建房案。
2020年9月,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占用董村镇游邀村2.4亩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3、太原市小店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项目部案。
2021年4月,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潇河产业园区1.6亩耕地建项目部,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该违法建筑已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局长孙涛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省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