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2月23日电山西左权县公安局今日发布信息:该县两人因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分别被处以4000元和2000元罚款。
左权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发现左权籍居民王某某、田某某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经调查,王某某、田某某为谋取利益,于2021年7月分别将自己的一张手机卡以及新开办的四张、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分别获利400元和200元。
因王某某、田某某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左权县公安局已对二人分别处以4000元和2000元的罚款。
左权警方提醒: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威胁到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要在网络上随意泄露、轻易向他人提供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同时,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