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
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永远不变的初心。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我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为落实这一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也还人民参与政务服务更多的话语权。今后,对于政府提供的政务服务满意不满意,群众有权给出“好差评”,也必须交由群众评判,让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好差评”需要敬畏民意。民意不可违,服务人民是政府的天职。因此,政务服务“好差评”交由群众评判是天经地义,也是对人民国家主人地位和话语权的最好尊重。况且,“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事实充分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端正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认识,要有甘当群众“小学生”的虔诚,并畅通老百姓参与“好差评”的渠道,要敬畏民意,切实将“好差评”落实到位。
“好差评”需要制度护航。政务服务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这是“好差评”制度的原则,但如何才能落实群众的话语权,让群众真的说了算?当然制度保障是关键,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建构一系列配套制度,以确保“好差评”及对“好差评”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同时须力戒唯相对人的“好差评”而从的做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保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能够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在人民政府和人民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拉起一条纽带,给人民群众在人民政府的政务服务过程中以更多的话语权。
“好差评”需要效果验证。说到底,政务服务“好差评”只不过是人民监督政府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本还在于促进政府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服务便利,增升幸福获得感。因此,“好差评”不能一评了之,一方面要将“好差评”结果公开公示交由群众监督检验,决不能成为政府的“内部消化”,另一方面要依据评判结果,坚持奖优罚劣,以促进政务服务不断提质提效。由此,让人民群众在政务服务中不断得到益处,这才是“好差评”真正的目的和应有的效果。
说到底,“好差评”是民心晴雨表,是民意表达的最好形式,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让人民群众来评价政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必将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期待“好差评”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并抓好落实,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政务服务的“评判者”,切实促进政府服务。(贾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