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辉
号称是进口的“DC减肥特效药”,实际上却是“新型毒品”。这样的减肥神药甚至还被微商疯狂推荐,直播平台主播带货。据8月17日澎湃新闻网报道,记者从上海市禁毒办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查处的吸毒人员中,使用含有管制类精神、麻醉药品成分“减肥药”的人员占比高达85%。
我国是一个对毒品“零容忍”的国家。不仅对大麻、冰毒、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毫不手软,对经过各种伪装、升级,以及打擦边球、偷换概念的新型精、麻药品也是雷霆手段。也正因打击力度毫不松懈,某些毒品才会时常“换马甲”。此番减肥药涉毒,还在网上公开大肆叫卖,必须引起重视和警惕。
近年来,非法流入我国的“减肥药”等非法药物中,多含有我国管制的精神药品,人们较为熟悉的“减肥药”“安眠药”“聪明药”,就分别添加了地西泮、氟硝西泮、利他林等成分。上述药物均已在2005年被列入《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施行严格的目录管制和行政许可等措施。
一些来路不明的“减肥药”等产品,其某些成分的危害不容小觑。比如,“安非拉酮”刺激下丘脑神经中枢,使人有饱腹感,可控制食欲减少食物摄入量,但会提高身体兴奋性,莫名情绪波动或失眠、情绪亢奋等;芬特明作用于拟交感神经,控制食欲或镇静,《柳叶刀》发表的研究表明“随着服药剂量的增加,会出现认知和精神障碍的情况也相应增加”……用这样的东西来减肥,瘦和美未必能追求到,但人可能先病了甚至傻了,这划算吗?
从上述药物成分及其药理作用来看,形形色色的“减肥药”“安眠药”“聪明药”,其实已经达到了法律上对毒品“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界定范畴。对这些药品,相关销售者、购买者、使用者,还能、还应轻松看待,继续交易吗?
这一漏洞必须尽快堵上。一方面,要加大毒品知识宣传,撕下“网红”涉毒商品的画皮,提高人们对这些新型毒品的识别能力和警惕性,防止因无知而涉毒。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电商平台及入驻商家、微商、直播带货主播等新零售渠道的监管,划出禁售红线。此外,还应瞄准源头和链条,严打制贩运销各个环节,斩断涉毒商品黑色利益链和传播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