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友旺通讯员陈佳敏李东)40年前,经批准买了一支猎枪;40年后,搬家时才翻出被“遗忘”的枪支,虽主动上缴,但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移送起诉。9月4日,尖草坪区检察院发布消息,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院经公开听证对嫌疑人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赵某现年69周岁,是一名退休职工。约40年前,他经公安机关批准,购买了一支单管猎枪。打过一次猎后,赵某将猎枪存放于家中暖气片后,后因身患脑梗、心梗、帕金森等多种疾病,再没动过枪,并逐渐忘了这回事儿。2019年底搬家时,赵某的儿子发现了被遗忘的猎枪。
今年1月中旬,行动不便的赵某委托儿子将猎枪上缴公安机关。由于赵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警方对其立案侦查,赵某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
今年3月26日,案件移送尖草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认为,综合上述情节,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年迈体弱的情况下主动投案,且在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较小,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8月底,为深化检务公开,传递司法温度,尖草坪区检察院又对这起拟不起诉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这起相对不起诉案件,准确把握了法律的刚正与司法的柔情,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给了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同意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案件贯彻了‘善意’‘文明’理念,体现了人文关怀,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听证会上,9名听证员分别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定性准确,犯罪情节认定合理,类案依据充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恰当,做到了顺应人之常情、修复社会关系。同时,结合犯罪嫌疑人赵某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等因素,大家同意了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意见。
原标题:老人涉嫌犯罪 检方听证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