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承载着党和政府的重托,寄托着全省3700万人民的期望。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最新出炉的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提出,下一步,山西将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着力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上下功夫。
统筹城乡学校布局,用好教育资源
近年来,我省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但一些地方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发展不相匹配,一方面是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区和县镇资源缺口突出,新住区配建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源减少,一批学生流向城镇,农村学校逐步萎缩,造成了教育资源浪费。针对这一情况,我省将统筹城镇学校建设,确保学位供给充足。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做好城镇中小学校建设、移交、管理等工作,确保城镇有足够的学位供给。实施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造力度,在2019年建设改造50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建设改造500所,全力解决好“城镇挤”的问题。同时,统筹乡村学校布局,确保集中力量办学。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贯通机制,以县为单位合理优化乡村中小学校布局,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加快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着力把乡村学校校园校舍等“硬环境”与精神文化等“软环境”结合起来,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品位,增强学校吸引力、凝聚力,全力解决好“乡村弱”的问题。
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确保优质资源共享
全省范围看,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还有较大差距,既有教育发展接近全国一流水平、创造全国一流标准的地方,也有基础相当薄弱的地区。为改变这一状况,下一步,我省将统筹城乡教师发展,确保均衡配置师资。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快乡村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让教师有职业荣誉感。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坚持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2020年公开招聘1000名省特岗教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校。统筹城乡学校管理,确保优质资源共享。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加快网络提速工作,确保每所中小学校接入带宽达到100兆以上,为薄弱学校推送优质学习资源,推进优质资源共享。
统筹公办民办教育,确保规范协调发展
从公办民办学校发展看,部分地区将民办教育简单市场化,导致民办教育体量过大,比例失衡。为此,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山西省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同时,合理控制民办基础教育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民办小学、初中在校生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市、县(市、区)要制定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全面整改,限期解决民办教育体量过大问题。
统筹落实“五育”要求,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从“五育”并举看,我省长于智、疏于德、弱于体美、缺于劳,中小学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应试倾向,德育、美育、体育、实践教育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为此,下一步我省将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加强德育课程、思政课程,注重学科德育、课程思政,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把劳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注重劳动教育实效。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学校美育提升行动,让每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别掌握1-2项运动和艺术技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我省还将统筹关爱弱势群体,确保公平接受教育。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各类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爱,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施策,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家校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体系,让特殊群体健康快乐成长。加大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教育精准扶贫,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本报首席记者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