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泽州县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工作要求,到2020年底,在乡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城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推动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到2021年6月底,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数字房产数据库。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与此同时,泽州县对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全过程留痕,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镇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