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3日电 (杨静)记者23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为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12亿元(人民币,下同),惠及11887户企业共183.17万名职工。
其中,缴费稳岗返还6.93亿元,惠及11119户企业158.54万名职工;应急稳岗返还10.18亿元,惠及768户企业24.63万名职工。
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山西省人社厅围绕“保基本、防失业、促就业”开展各项工作,打出了“免、减、缓、降、返、扩”组合拳,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此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宽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的认定标准。
将中小微企业申领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2019年度山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2%,放宽至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并将中小微企业缴费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的5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
此外,该省要求省内各地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就业形势,结合基金结余情况,制定贯彻意见。从政策上规定发挥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功能效应,助力维护山西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