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我市将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
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是指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等技术构建的城市级数据中枢平台。通过对政府、企业、社会和互联网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挖掘应用,为感知城市运行体征、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及技术支撑。
我市将统筹建立统一的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新建专项业务类平台依托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已建或在建的专项业务类平台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现与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的有机融合。
原标题:我市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