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26日电 面对风险社会带来的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山西省娄烦县政法委建立五项机制,提升对涉法涉诉风险的防范和抵御能力,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
政法书记与有关乡镇部门共同研判风险信息 娄烦新闻中心供图一是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县委政法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各乡(镇)政法委员和信访、国安、应急及法检公司等部门参加的风险研判会,听取各乡(镇)各部门风险预警情况汇报,广泛收集风险信息。2020年,共收集涉法涉诉风险信息128条。
二是建立风险来源识别机制。县委政法委根据风险信息所涉及的部门和相关领导,在对风险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的来源和要素进行识别。2020年,县委政法委共召开风险来源识别会38次,对121条风险信息的来源和要素进行了识别。
三是建立风险性质评判机制。在风险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是否存在、风险的严重性和级别进行分析。2020年,县委政法委在分析风险信息128条,上报县委存在重大风险的信息25条。
四是建立风险原因分析机制。在风险信息分析和来源识别的基础上对隐藏在风险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挖掘。2020年,县委政法委在对多条有关信用社清欠问题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了娄烦农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对此,向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了专题汇报。
五是建立风险趋势预测机制。在前面一系列风险研判行为的基础上对风险的发展趋向和演变态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后续的风险评估、预警、控制和反馈提供有力依据。2020年,县委政法委共预测到风险隐患63条,与有关乡镇和部门联合采取行动,全部进行了有效控制。(常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