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公安局曝光46名“两卡”惩戒人员名单。这些惩戒人员在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日期从2021年1月14日开始,至2026年1月14日结束。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晋城市公安局按照统一部署,强力推进“断卡”行动,集中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根据关于惩戒的最新规定,只要被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是出租、出售、出借、购买或者冒充他人开立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都会受到银行和支付机构以下惩戒: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台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且不得开设新账户。被惩戒的人,五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用不了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给别人转账要到银行网点排队拿号后到柜台进行办理;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贷款、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或者支付结算资金2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吉毅辛戈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