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8日,记者获悉,《晋城市市级劳务品牌建设标准及认定奖励暂行办法》于近期出台,对市级劳务品牌的建设标准、认定程序、资金奖励、管理和考核予以明确。强化供需对接、增强有组织劳务输出能力,《办法》旨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从松散型向有序型、从数量型向质量型、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培育壮大晋城劳务品牌。在建设标准上,该《办法》确定了劳务特色鲜明、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超过1000人)、工资收入高出该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0%以上,劳务服务功能健全、年培育品牌从业人员不少于500人、培训合格率不低于80%、年转移就业本地农村劳动力300人以上等具体条件;在认定程序上,明确了每年11月1日至15日按组织申报,12月5日前实地考核、7个工作日完成评审认定的具体时限。在奖励标准上,《办法》确定:经认定的市级劳务品牌,将由市政府对其培育基地给予每培训一人300元、输出一人200元,每个品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市人社部门将督促和帮助入选品牌在2年内完成能力提升建设,具备为从业人员提供“培育-推荐就业-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的能力,实现每年开展劳务品牌培训不少于6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功率70%以上的目标。(王天晓 卢科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