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9.3亿元,同比增长43%,排名全省第四。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速为10.3%。
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一季度,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18.9亿元和2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8%和122.3%。去年疫情期间,乡村市场受损程度远超城镇市场,同期基数较低,乡村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增速高于城镇市场87.5个百分点。
商品消费快速增长。一季度,商品零售额为127.2亿元,同比增长44%。基本生活类和消费升级类商品均呈现较快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分别为40%、62.9%、76.3%。中高端商品消费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1%、95.3%。
网络消费较快发展。一季度,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1.6亿元,同比增长62.5%,增幅比1-2月扩大37.1个百分点。
服务消费逐步恢复。一季度,餐饮业零售总额11.2亿元,同增长28.2%,住宿业零售总额1亿元,同比增长156.6%。
重点商品销售稳步回升。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1.3亿元,同比增长64.6%;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4.9亿元,同比增长20%。(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