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办结完毕,7件阶段性办结
本报讯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七批9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截至4月28日,2件办结完毕,7件阶段性办结。
编号为D2SX202104230034问题基本情况:泽州县柳树口镇东石瓮村,高速路拓宽路面,将挖出的土、石头和垃圾倾倒在河道里,污染环境。经调查,该问题与2021年4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一批D2SX202104170033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
编号为X2SX202104230009问题基本情况:泽州县周村镇李家山村附近的中铁隧道内部石子加工厂严重环境污染及其它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为阳城电厂至晋城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配套碎石场。碎石场共两个,均有临时用地手续。两个碎石场都安装有布袋除尘器、雾炮机、洒水车等抑尘设施。现场调查时两个碎石场均未生产,未运输。根据治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超限超载行为。此外,在装卸过程中均存在未采取湿法作业现象,询问现场负责人也证实车辆倒运过程中存在不苫盖的现象,也不存在“大肆倒卖国家资源”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对晋城市恒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运碎石场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11.5万元;责令晋城市恒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截止4月27日,该公司已对露天堆放的石子、机制砂等物料进行了苫盖;未硬化场地及路面正在铺设碎石子,5月底修复完成破损料棚。
编号为D2SX202104230060问题基本情况:阳城县东冶镇相底村,晋煤集团下属煤矿诚南煤业,距离居民区近,噪声大,扬尘污染严重。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九批D2SX202104150003、第十四批X2SX202104200040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
编号为D2SX202104230068问题基本情况:晋城一中校门对面,景中桥社区改造(宏圣建筑公司)每天早上5点多开始施工,噪声扰民。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为景忠桥B地块回迁安置楼二标段,位于晋城市城区晋城一中校门对面。现场核查时,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北侧约100米处有一学校,东侧约50米处有居民楼,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禁止夜间施工(晚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如遇特殊工艺必须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
编号为X2SX202104230011问题基本情况:泽州县晋庙铺镇沙石堡村宇鸿铸造厂生产环境是否规范的问题。
经调查,宇鸿铸造厂即泽州县晋庙铺镇宇鸿铸造厂,是一家年产5000吨铸件的民营铸造企业。通过实地调查,未发现居民院子及农田里落有黑灰现象。另外,2020年7月29日山西智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工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排放现象。2020年9月22日,山西智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工况下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低于昼、夜间噪声排放限值。目前该村的4个自然村饮用水水源已实现全封闭,水源保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另外,2020年4月13日泽州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对该村饮用水进行了采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泽州县晋庙铺镇沙石堡村村委已将举报点位堆存垃圾清理完毕。4月24日山西智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泽州县宇鸿铸造厂厂界噪声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4月26日泽州县水务局已提取沙石堡村居民饮用水水样,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编号为X2SX202104230010问题基本情况:泽州县下村镇东山村庞光明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称王称霸、欺上瞒下、趁工作之便侵吞、贪污集体财产。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用大型货车拉运水利垃圾填埋上河自然庄耕地数亩,造成路面损毁,村民饮用水井严重受到污染。
经调查,针对庞光明在任期间不认真履职,造成东山村上河自然村集体财产损失等问题,2020年12月16日,经下村镇党委批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东山村严格落实清理“四堆八乱”,美化乡村环境要求,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将原有垃圾运送到下村镇垃圾填埋厂进行统一处理,并在原址上建设党建文化广场。东山村村民现用饮用水源为山上泉水,引入村高位水池后,供水管网及沿线无污染源。另外,经检测检验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泽州县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
编号为X2SX202104230040问题基本情况:陵川县营里村超限检查站西侧一个养殖场,占用耕地,排放废物。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为牛启龙养殖场,占地面积480平方米,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系占用灌木荒草地,不存在占用耕地情况。目前,牛启龙养殖场现存栏生猪290头,能繁母猪20头,采用干清粪养殖,现场未建设粪污储存设施,场区未做到雨污分离。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责令陵川县崇文镇政府、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和陵川县林业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占地现象发生。针对排放废物的问题,崇文镇政府责令营里村村委会监督该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日产日清、消毒灭蚊蝇工作,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编号为D2SX202104230077问题基本情况:沁水县郑村镇代峪村村书记兼主任胡海军在村西400米左右开了一家“顺通洗煤厂”,随意倾倒煤矸石在代峪村迎甲房处的山沟里,现在用黄土将煤矸石轻轻覆盖,应付环保部门检查;且未经举报人同意,将大洼处(地名)举报人的耕地侵占用来倾倒煤矸石,破坏耕地。
经调查,顺通洗煤厂全称为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代峪村”应为“半峪村”,2021年3月19日至4月19日,该公司将1150.49吨煤矸石擅自倾倒于半峪村迎甲房处的山沟里。目前,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大洼处”为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环评指定的排矸场,确有举报人的0.94亩耕地,但已撂荒多年,经镇政府多次与举报人沟通,但因举报人要求过高无法达成一致。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5月5日前将半峪村迎甲房处的煤矸石进行规范处置。针对“未经举报人同意,将大洼处(地名)举报人的耕地侵占用来倾倒煤矸石,破坏耕地”问题,由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对郑村镇半峪村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于2021年5月5日前对破坏的耕地进行覆土恢复整治,经沁水县自然资源局验收达到耕种条件;由郑村镇政府督促落实到位并加强后期耕种管护。
编号为D2SX202104230076问题基本情况: 郑村镇代峪村村西1000米处有一“石材厂”,该企业和村书记兼主任胡海军,无证开采,在村龙水沟处和黑坡崖处两处私挖乱采,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百余亩。郑村镇代峪村村西800米左右有一“顺通洗煤厂”,该企业联合村书记兼主任胡海军,随意倾倒近数万吨的煤矸石在代峪村迎甲房处。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在村龙水沟处和黑坡崖处两处私挖乱采,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百余亩”问题与第五批D2SX202104110057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