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 5月7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传来消息,即日起至5月底,太原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婚庆产品加工作坊等方面。太原市明确,对上述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对存在不落实查验、登记购买单位相关资质,并向下游客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的,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对查处的涉爆案件,一律倒查涉案原材料来源、流向,摧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确保打击彻底、处理到位。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督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太原市组织成立了6个督查组和1个综合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听汇报、查现场、搞督导为主,对督查发现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的,当地政府要严肃问责。
原标题:太原市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