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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时间:2021-06-04 18:00:17 | 来源:太行日报

对三类问题进行重点清理整治

本报讯 记者崔晶报道: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5月至6月,我市在市域范围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排查原有问题是否按政策要求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增问题、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改,“零容忍”刹住“大棚房”问题反弹。

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包括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全面“回头看”。在全市范围内以县级为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大棚房”问题开展一次全地域全覆盖的细致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中发现的设施农业用地(包括未纳入摸排范围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发现未上报、以及清理整治后新增的,辖区内其他设施农业用地(包括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二是坚决清理整改。根据排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将区分类型、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清零。对原有“大棚房”问题整治不到位、应纳入未纳入“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省、市指导意见,立查立改,彻底整治整改到位。对2019年3月30日以后新增的“大棚房”问题,将作为整治整改重点,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坚决“零容忍”,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全面推进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实行全时段实时监测预警,实现“智能化发现、网络化处置、数据化监管”。

此次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宣传、网信、发改、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问题查处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要组织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进行督导,确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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