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郜晋龙报道: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案件检查工作基本完成,发现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审判机关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297个,已全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监督整改;发现的司法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经移送相关部门。
据介绍,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整治自身突出问题与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采取“五抓”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打造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亮点,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走深走实,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更大实际成效。
该院聚焦查纠整改环节“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要求,明确提出“深入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的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目标,准确把握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确保检查到位、监督有效。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逐一明确检查方法,确保问题查全、查准、查实。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通过审查比对受案单位登记信息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等方式,全面摸清了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底数。同时,坚持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落实,注重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到位,努力把专项检查做成刚性。综合运用提出检察建议、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方式,及时对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在专项检查中,全市检察机关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边查找突出问题边找准“病灶”,在建章立制上早着手、早落实,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建立了19项制度规范、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了边查、边改、边建。其中,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三类案件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财产刑执行工作依法、公正、规范开展。阳城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了《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使用公安执法办案平台工作规范》,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阳城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监督不力、协调不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