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6月29日,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公布《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我省将集中力量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太原等“一主三副”区域中心在此过程中将承担重要责任。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太原、大同、长治、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一主三副”区域中心,重点提升区域实验室检验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建设1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和菌毒种库,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建设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强化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太原市、大同市、长治市、临汾市分别确定1所医院作为区域传染病应急救治医院,按照区域内人口规模设置床位,按照10~15%(或不少于200张)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强化相关物资储备;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
按照“一主三副中心”布局,我省建设4个省级卫生应急工作集群,构建区域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救援体系,配备车载化、箱组化、帐篷化卫生应急装备,承担省域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先期处置和集中诊疗任务,加强装备技术、应急床位、应急队伍等“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在太原市内要建设或认定一批省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处置、紧急医学救援、中毒处置、烧伤救治、儿童救治等卫生应急综合或专业基地。在大同、长治、临汾3市建设或认定3个省级区域性卫生应急综合基地。
原标题:太原等区域中心要干这些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