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范珍报道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为进一步推动今年各项防汛工作落实落细,从6月25日至9月30日,省水利厅在全省开展汛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并印发《汛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水利系统“测、防、报”职能,消除水利防汛风险隐患、夯实防御基础,有效减少水旱灾害损失。
按照《方案》要求,省水利厅成立六个专项检查组,分片负责,由厅级领导带队,深入各市县的水库、淤地坝、水电站、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重点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库、淤地坝管理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河道防洪安全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分为主汛(7月15日)前专项检查和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检查指导两个阶段,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结合远程视频、在线核查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针对防汛检查中发现的度汛安全隐患、管理工作漏洞和不足,省水利厅将建立台账,给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指导整改,督促指导市县政府、水工程管理单位等做好问题整改或落实应急措施。
原标题:6月25日至9月30日 我省开展汛期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