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太原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聚焦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这对于太原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都市区建设以及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使大量农村人口告别乡村,作为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省会城市,太原接纳了来自各地市以及周边省份绝大多数的转移人口。为这一群体提供可靠完善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保障,考验着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效能,也是城乡社区治理面临的新命题。对此,《条例》规定,市、县(区)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必须统筹考虑城乡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建立健全托幼、医疗、购物、文体等生活设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太原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将大为提升,城乡社区作为人口集中的社会单元将充满活力。
与此同时,“双创”浪潮方兴未艾。许许多多“90后”、“00后”摆脱了传统“单位人”的束缚,成长为新经济模式下的“社会人”。而他们的事业需要基层政府特别是社区保驾护航,他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广大社区工作者为之解决后顾之忧,他们更期望获得民主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和机会。对此,《条例》要求,县级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设立公共服务窗口,司法工作者要进驻社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对于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现代化进程。适时适宜,影响深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数量庞大。如何使老年人高质量、有尊严的度过晚年生活,是我们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在太原,社区食堂和日间照料中心为社会化养老做出了积极探索。但是,数量不足、经费有限、参与主体单一也是现实问题。因此,《条例》指出,市、县(区)政府应当支持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社会组织等开展社区养老、护理、家政等社区服务。此外,应结合实际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如此将为老年朋友创造一个舒适可靠的生活环境,而这也正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首善之区,正气充盈。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是提升城乡文明度的必然选择,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关键路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期望太原能够在城乡社区治理上蹚出一条新路来,从而为全省营造有序和谐的社会氛围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董蒴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