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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城区将“拉网式”查纠 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时间:2021-07-28 20:01:04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张杨)7月26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致信该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8月10日起,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城管、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等相关机构,在该市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信中介绍,安全头盔之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犹如安全带之于汽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时,因电动自行车结构特殊性人体上半身较重,受伤最重的就是头部,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8月10日起,晋中公安交警支队将出动全员警力,在该市城区各个路口路段对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进行“拉网式”现场宣传和查纠。此次整治行动的内容为常态化查纠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整治重点。而行动的目的,就是希望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降低。此次行动开始后,执勤民警将对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进行拦截,向当事人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利害关系,观看因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并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将电动自行车在执勤点路口集中存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并拍照。之后,由当事人自行购置头盔或回家取头盔(如当事人有着急事务需要办理,可以留上实名及联系电话,凭本人有效证件,暂时借用执勤点的爱心头盔先行处理事务)。当事人佩戴好安全头盔后,拍照并登记详细信息后在《登记表》上签名予以放行。按照登记的详细信息,交警支队专门组织人员进行登门宣传或电话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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