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8月19日电 (杨静)“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19日,山西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侯文一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山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等,力推教育督导“长牙齿”。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对山西省教育督导作出系统设计。《实施意见》提出7部分、28条改革举措,着力从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问责机制改革、督学管理改革、保障机制改革等“五项改革”上取得突破。
山西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秋柱介绍,在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在问责机制改革方面,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八个方面的制度,让教育督导的“制度链条”环环相扣,并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督学原则上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督学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
督导“长牙齿”,问责须有力。山西省教育厅总督学王东介绍,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报告制度、健全复查制度、建立通报制度等八大举措。“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实行‘销号式’管理,防止问题反弹等。”
为确保《实施意见》真正落实到位,山西省将从四个方面全力保障。李秋柱表示,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3个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应尽职责,指导市县党委政府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同时,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及重点,建立了市县党委政府落实督查台账,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用好督导‘利剑’,提升治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李秋柱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