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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9个小区成立物业调解工作室

时间:2021-09-09 20:01:01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辛欣 通讯员 张昕)物业服务不到位、高空坠物被砸伤、房屋漏水很闹心……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又多了一个在家门口“说理的地儿”。依托省司法厅“调解七进”专项活动,万柏林区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进物业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辖区9个小区的物业公司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

“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谋事共商量。”在滨河花园小区的康泰居物业公司人民调解工作室,墙上“三个商量”字样醒目。

9月8日上午,调解桌前,2号楼居民王阿姨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追问:“到底什么时候拆?我必须看着那扇门拆掉!”原来,王阿姨隔壁的邻居在楼梯间公共区域,安装铁门封堵“圈地”,用于存放杂物,同楼层其他7户居民联名“上书”,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予以拆除。

然而,物业公司并无权拆除封堵违建,居民不理解,便一次次前来“问责”。兴华司法所进驻物业的人民调解员柴俊仙了解情况后,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说法析理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邻居、物业三方理顺了气。经多方协调,楼梯间的封堵将由执法部门前来拆除。康泰居物业公司副经理高飞说,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意识强,不仅更专业、更有说服力,还能为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多方受益。

去年8月,大王路某小区居民王女士与女儿坐电梯下楼,准备走出单元门时,被一楼过道大面积脱落的墙砖砸伤,二人头部受伤。王女士出院后,多次找物业沟通赔偿事宜无果,遂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这起纠纷发生于小区内部,双方当事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有来往,建议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优先化解。今年6月底,万柏林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调解员很快找到了双方关于赔偿费用的争议焦点,即自费药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000余元。

物业公司认为,他们购买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这部分费用不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调解员则引用并解读《民法典》第1253条、1179条等相关法条规定,将法理与人情相结合,双管齐下从中调解,并告知物业公司购买保险不等于有了“保险箱”,保险赔付之外还必须承担责任。

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王女士得到合理的赔偿,物业公司也增强了安全意识,保证严查隐患。一桩纠纷得到化解,而这家物业公司也“见识”到人民调解的力量,主动腾出两间办公室,邀请调解员进驻,成为万柏林区9个物业调解工作室之一。

据了解,东社司法所进赞城物业、小井峪司法所进恒大城物业、长风西街司法所进万象城物业管理中心、西铭司法所进易安居府西苑物业等9个物业调解工作室作为万柏林区第一批试点,均配备有经过培训的兼职或常驻调解员。万柏林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王本清表示,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呈上升趋势,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进驻物业,不仅能化解居民与物业公司的对立关系,还能给居民提供一个在家门口“找得到人、解决得了事儿”的渠道。此外,除了物业纠纷的调处,居民发生邻里矛盾、家庭纠纷,都可以来物业调解工作室,将矛盾“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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