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文)9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经过一年多创建,通过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我省评选出首批3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据介绍,为了树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根据《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2020年-2021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自2020年8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开展了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目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已经命名,太原市、吕梁市等13个市(县、区)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大同市法治引领保障文物保护、忻州市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等17个项目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各市依法治市委要加强对本市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积极组织经验交流,开展学习互鉴,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金字招牌”,充分发挥示范标杆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