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对查实“挂证”的5名执业药师和所在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处罚。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5名“挂证”执业药师。
分别是:
王丽萍,执业单位为太原市同力爱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赵文霞,执业单位为太原益寿康仁和药房有限公司;
王丽芳,执业单位为太原市同力悦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李丽,执业单位为太原市同成健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陈晋,执业单位为太原市同力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对于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和所在药品零售企业,由各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监督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什么是“挂证”:
“挂证”行为,即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在药店兼职,但平时不在岗,只有监管部门检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