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护和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水平,更加有效维护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以下简称“四类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晋城市检察院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合力推进两级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把这一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打造成亮点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合力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基础。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晋城市检察院助力精准扶贫,大力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重点做好对四类人员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弱势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主动走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市残联、市妇联等部门,讲明政策,沟通协商,以极大的诚意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欢迎和配合,形成共识,相关部门对该院这一举措给予了极高的赞誉。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内,由晋城市检察院牵头,和相关职能部门会签了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将该文件下发至县区院和县级各对应职能部门执行。加上之前和市扶贫办的会签文件,该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对“四类人员”国家司法救助全覆盖的工作机制,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该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互通信息有无,形成合力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顺畅运行模式。根据会签文件,晋城市检察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日常联络、信息沟通、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对需要国家司法救助的“四类人员”信息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在受理办结后,也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案件办理情况。通过这些机制,使信息及时沟通,相关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时通报,遇到问题及时提出和解决,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宣传,形成了较为顺畅的工作运行模式。
三是因案施策,多元救助,积极助推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融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救助人,该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其他救助措施的衔接融合,积极帮助被救助人改善生活。该院在受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后,立即向办案部门和承办检察官了解了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四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学习及心理疏导情况,第二天即赴四名未成年被害人所在村镇入户调查,仅用两天的时间完成了入户进村调查,提取到了相关的证据。通过调查,四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均系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所有未成年人的爸爸或妈妈为残疾人,残疾等级多为一、二级,家庭生活极为困难。该院急事急办,应救尽救,在受理后仅用不到两周的时间完成了从受理到发放全过程,解了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案件办结后,第八检查部还积极对接院未检部门进行回访,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对未成年人进行进一步的心理疏导;联合团市委、市残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对口救助,使四家庭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阴影。通过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使这一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能及时受惠于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