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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前太原新建停建项目不得开复工

时间:2020-02-12 16:37:27 | 来源:山西青年报

2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针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集中、外来人员多、流动性大特点,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工程参建人员和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太原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

严禁擅自开复工

据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总责,必须协调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全面落实防控责任,施工总包单位承担施工现场防控直接责任,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此外,太原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

不仅如此,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太原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分批有序组织返并,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所有开、复工的项目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要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太原市管房建项目、市政项目分别向市安全站、市市政质量站报备审批;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管理项目向本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审批。

逐一登记造册

记者了解到,目前,所有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返并后,用工单位要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包括期间行程)。对来自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返并人员以及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防疫部门备案,进入施工现场前要隔离不少于14天。

同时,所有从业人员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此外,所有建筑工地还要加强工地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生活工作环境。要对生产场区、办公区域、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必要的防疫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要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物资。

不仅如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本报记者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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