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政府印发通知对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知要求,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实施考核、奖惩、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质量控制,强化执纪问责,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晋城市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市人口发展状况。
此次普查将为晋城市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高人口发展质量,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记者 牛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