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下两进两拆四提升”攻坚行动要求,深入开展“两进”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规范住宅小区周边车辆停放,盘活闲置车位,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从自身做起,按位停放,坚决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二、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意见》晋政办发【2019】15号精神,房地产开发主体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用切实行动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泊位优先租赁,要租售并举,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停车需求,不能闲置停车资源,配合做好车辆进库进位工作。地下停车资源闲置的,原则上不得在小区增设路面临时停车泊位,使住宅小区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通行环境明显改善。
三、自8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对住宅小区周边未进位进库的违停车辆一律处罚,广大市民也可以通过“随手拍”举报身边发生的乱停乱放行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