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街长治路口,共享单车随意堆放。 全媒体记者 米国伟 摄
近年来,共享单车的出现方便了很多人的出行,但随意停放乱象又成了新的“城市病”,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今年以来,我市客运办、交警、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和共享单车企业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这一顽疾,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正在扭转。
随意停放
8月8日,跟随市客运办共享单车工作组,记者先后去了两处共享单车聚集点。一处位于南中环街保利东郡小区东侧。此处每天随意停放共享单车数量较多,平均每日超150辆。当天,发现单车数量“超额”,有堵塞交通迹象,工作组及时通知了单车企业派车前来调运清理;另一处在太榆路许西村口,这里平均每天有200辆单车停放。记者在现场发现,很多人使用完共享单车后,随意一停就扬长而去,没有整齐摆放意识。
市客运办共享单车工作组负责人王光瑞剖析了这一乱象产生的原因:一方面,一些用户的有序停车意识不强,素质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单车企业的主体责任没有尽到,归根结底还是利益驱动,因为运营维护成本增加了,利益就少了。所以,今年以来,市客运办突出强化企业责任,全力改变单车企业“只想盈利不想管理”的运营现状。
两类危害
“整治共享单车其实是全国各地都面临的一个课题,太原目前的管理水平,在全国已处于中上等。”采访时,客运办、公安交警部门不约而同给出评价。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危害不少,必须严加监管,才能服务而不添堵。”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王海潮表示,“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的危害分两类。一类是特殊性的,比如恶意停在特别出格的地方,如高架桥入口处、快速路隔离带旁边,极易形成安全隐患,引发事故。另一类是一般性的,影响车辆通行,影响市容环境,造成交通拥堵。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此行为会给这项工作带来极大影响。对第一类行为,我们要打击,对第二类行为,我们要处罚。”
根据2018年3月起施行的《太原市文明促进条例》和2020年4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运管部门、城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目前共享单车停放情况大有好转,背后正是这些政策条例出台,再加上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结果。
处罚4700人
在各部门联合工作中,共享单车企业的职责仍是首要的。根据规定,单车企业目前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条,一是“分区管理”,美团、青桔、哈罗3家共享单车企业,每个企业负责两个城区单车整体监管。“美团”负责迎泽区、万柏林区,“青桔”负责小店区、晋源区,“哈罗”负责尖草坪区、杏花岭区,在各家企业自己负责的区域,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都由该企业派出运营维护人员统一监督。二是“路长负责”,目前该措施在小店区和万柏林区试行。责任到人,每条街每条路归谁看管,都有具体的责任人,出现问题责任明确。
市客运办对共享单车聚集进行路面巡查和后台实时监管。在客运办电子监管平台,每个城区多个点位上的共享单车数量都有大数据监控。比如某点位上按要求只能停放100辆单车,但是短时间内聚集了300辆,这时,监管人员就会第一时间发消息,相关企业就会尽快调动车辆前去清理。在整体上,单车企业还要横向和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联动合作,以市民投诉为线索,机动灵活处理“路障”。
交警支队主要负责路面巡查处罚。从今年年初至今,全市因乱停单车而受处罚的已有4700人。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路面监管还会更严格。
在联动机制下,齐抓共管随意停放共享单车成效显著。希望广大市民能主动配合管理,使用完单车后有序停放,让这一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本报记者 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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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遵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协议约定,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民出行需求、城市承载能力和停放设施资源,科学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总量,引导企业合理投放车辆,防止盲目扩张,干扰城市正常运行,实现有序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公司应当做好现场停放自行车秩序管理和运营调度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自行车。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公司超量投放或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对随意停放共享单车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