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闫杰报道:8月6日,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明办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餐饮服务场所全面推广《山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公勺公筷服务规范》。规范规定了分餐制的分餐形式及服务要求,公勺公筷使用的术语和定义、配置要求、使用要求、服务要求、卫生消毒要求、宣传引导等。适用于各类餐馆、宾馆、饭店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企业和集体供餐单位,家庭聚餐可参考相关内容。
公勺公筷应明显区别于自用餐具
规范要求,购买公筷公勺必须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公勺公筷材质应符合要求,外形尺寸、颜色、材质应当明显区别于自用勺子、筷子,可以在公勺柄处、公筷粗端分别标识“公勺”“公筷”字样,尺寸要大于或等于自用勺子筷子的尺寸,方便稍远距离的夹取或盛取,避免混用。各类
饭店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公勺公筷,配备数量应按照店内就餐时最大客流量对应配备。每桌配备公勺公筷数量应与就餐人数或上桌的菜点品种数量相对应。
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
摆放到餐桌上的公勺公筷应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公勺公筷应当在开餐前半小时之内趁热摆台。工作台设置公勺公筷专用存放区域,方便消费者识别取用。卡座、散座、大厅堂食,推行公勺公筷制。即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的原则,在每一道菜点(含主食、水果 等)旁边配设一套公筷或公勺,置于架上。雅间推行双筷制+公勺制。即根据用餐人数,在每个餐位摆放取食筷、进食筷,取食筷在右侧,进食筷在左侧,并为汤菜配设公勺。高档宴席推行双筷制+公勺制,也可实行分餐制或位菜制。火锅或必须在餐桌熟制的菜点,应提供“生料专用公筷”。使用公勺公筷后应放回原处。使用公勺公筷取菜宜适量,不得将取出菜点返回盛器中。公勺公筷不得与嘴接触,不得使用公筷公勺夹取或盛取个人餐具中的菜食。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应使用公勺公筷。
依据就餐需求确定分餐模式
餐饮企业应依据就餐需求确定分餐模式。厨房分餐要求,在厨房内由专门的分菜人员将菜品分成一人一份;由传菜员将分好的菜品迅速送到餐桌旁;由传菜员协助服务人员,从主宾右侧按顺时针方向将菜品送上。服务台分餐要求,将菜品送至餐台,向客人展示菜品全貌,报清菜名后撤至服务台上;在服务台上将菜点分至与用餐人数相等的骨碟或汤碗中;由服务员将分好的菜点按照主宾优先的原则,按顺时针方向服务,从宾客右侧,以右手送上。餐位分餐要求,服务员提前准备好分餐工具(公叉和公勺),按照主宾优先的原则,顺时针方向服务,左手托菜盘,右手使用公叉、公勺夹取适量菜点,将菜点分放到客人面前的骨碟中央。自助餐要求,应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就餐专用器具,并保持清洁卫生;及时对用餐完毕的餐具进行回收清理。
广泛宣传,营造文明餐桌氛围
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类饭店餐饮服务单位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电子显示屏、海报、提示牌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公勺公筷行动、文明就餐行动。各类饭店餐饮服务单位应在餐饮场所(大厅及包厢)张贴例如“使用公勺公筷倡议书”的宣传海报、标语,在餐桌上摆放 “使用公筷公勺,健康文明用餐”“公勺公筷,文明取菜”等提示卡,营造文明餐桌氛围。对服务人员开展分餐制、公勺公筷使用要求和服务流程等的培训,提升分餐服务质量和水平。用餐前和用餐时,主动宣传和引导就餐者使用公勺公筷,介绍公勺公筷的使用方法,随时提醒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