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刘俊卿)8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大同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同古城保护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大同古城承载着大同2200多年来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是大同的名片,也是山西的一张名片。将大同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迈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也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大同古城保护条例》共6章,43条。第一章是总则,对古城保护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第二章是规划,对古城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是保护,明确了保护对象,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第四章是利用,鼓励对古城的合理利用,让古城“活起来”。第五章规定了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规定了条例的生效时间。大同古城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城区和战国、秦汉、北魏、隋唐、辽金等历代古城遗址区。历史城区包括明代增筑的大同城主城及东、南、北三座小城,其范围为:东至御河西路、西至魏都大道、南至北都街、北至平城街,以及东小城、南小城和北小城遗址区外扩30米,面积686.98公顷。条例规定了古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以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华严寺、古城墙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保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