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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9月 山西省危险驾驶罪案件增幅较大

时间:2020-11-04 17:00:36 |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山西检察机关1至9月的大多数业务数据呈现下降态势,但随着人民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部分常见犯罪呈现出反弹趋势。其中,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罪4534人,同比上升25.7%。

11月3日,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布办案数据显示:1月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318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47%。但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人民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部分常见犯罪呈现出反弹趋势。比如,1至9月,在其他大部分犯罪呈下降的态势下,危险驾驶罪案件却增幅较大。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是法律底线,也是大家应当遵守的社会规则。拒绝酒驾,要从每一个人做起。”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罪4534人,同比上升25.7%,占起诉数的18.68%,同比增加7.05个百分点。此数据大幅提升也反映出,我省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仍然警醒不够,存有侥幸心理。对此,检察机关强调,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潜在危害巨大,已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上述行为,应受相应刑事处罚,并会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1至9月,我省“案件比”为1.28,目前居全国第二位。“案件比”被形象地比喻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此项数据直接反映,检察机关是否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是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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