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11月1日,《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实施,湖南省成为首个为现场救护单独立法的省份。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举措,可谓是为公众自愿参与现场急救服下了“定心丸”。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呼吸心跳骤停发生率超过40/10万,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当有人呼吸心跳骤停时,不能单纯地依靠打120电话呼救,需要热心人士伸出援手挽救生命。“不愿救、不敢救、不会救”等问题不能成为急救的阻碍。制定专门条例或办法,对现场急救行为给予鼓励,并通过具体举措明确,有利于进一步化解救人者的顾虑,让上前施救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通过规范现场救护行为,增强公民自愿参与现场救护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和伤者,意义重大。当参与现场急救的顾虑越少,久而久之,路遇突发疾病者果断上前施救,就会成为民众的普遍行动。
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