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谓之重要,是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与水平。当前,面对百年变局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通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注入无穷生机。
《建议》指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意见》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各行各业深入融合。这就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路径指引。而要想使“蓝图”变为“现实”,应当围绕两个“新”下足一番绣花功夫。
一方面,理念要“新”。企业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应当明确,只有创新生产理念,摆脱低水平的克隆复制,才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使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也要认识到,只有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才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不竭的动力。相信,只要这两大主体能够“更新”思维,那么,就能构建起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并且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另一方面,举措要“新”。企业在涉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时,不仅要有足够的热情,同时还要有切实可行的举措。比如,要充分调研市场,不能盲目跟风。又如,要量体裁衣,不贸然进行超过自身体量的巨额投资。再如,要有充足的人才储备,通过试行“揭榜挂帅”,确保人事相宜。而政府有关部门在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更新旧的条文款项,使其能够与时代发展合拍。与此同时,也要在金融支持和矛盾化解方面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真正为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驾护航。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绕不过的历史关口。如果我们能够攻坚克难,打赢这场硬仗,就能稳健地站在时代风口。在此,与诸位共勉。(董蒴圆)